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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都记者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官网处获悉,天津猫眼现场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罚款七万元,并且没收了违法所得1780元。
据悉,此次的处罚依据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而据南都记者向有关渠道了解,此次引起处罚的相关事项并不是外界以为的对活动经营权的倒卖,而是猫眼平台在审核失误的情况下,向没有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资格的第三方“北京金鼎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放了售卖平台上演出票务的端口,从而导致双方均被查处。
南都记者获悉,因为此事,北京金鼎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也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处以罚款7万元。天眼查显示,北京金鼎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以从事文化艺术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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