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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罚决字〔2023〕3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990000元。
同时,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总经理王海刚因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000元;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临时负责)、交易银行部总经理王征因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是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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